李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广东居民.最近我的妈妈也好像卷入到新型
的"纯投资型"传销中去了.其实我也不确定是否真的是传销,只给我的感觉
是.它打着自持"东盟会"发展广西南宁的旗号吸引了我们这里很多人到那
里去投资了.说的是投资7万元,然后按你的工作成果分利(详细我并不清
楚).可是它这个类型是人可以自由进出,不被束缚,等红利发到一定程度,
你升到某一个地位的时候就可以退走,让其他人做.而且这当中资金可以退
回,不过是要有人接你的班才可以.
然而我想问的是要是,
一,这真的是传销,而我妈妈在过程中退了,那我妈妈是否已经触犯了
法律?
二,要是我妈妈没有退出来,等到晋升到最后的阶段时再退出来,那我
妈妈是否也触犯了法律?
三,要是我妈妈在还没来得及退出来的过程中,这传销团伙已经被捣获
了,那我妈妈是否也触犯了法律?
四,如果没有触犯法律而仅仅是受害者的话,那我妈妈所投资的7万元
是否能追回来?
谢谢您李律师,希望您能解答我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