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娄底市新火车站北侧天成银座商务大楼的业主,《商品房销售管理
办法》第11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
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早在2006年3月前就以“包租10年,返租3年,年回报率8%”的方式吸引买
家,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发布《喜报》等虚假招商信息欺骗业主,好让业主“放心”办按揭手
续。
2006年9月5日,娄底市定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天成银座营销
部”的名义给业主发布喜报,说“富士康·赛博数码广场”、“华厦国际
酒店”将进驻天成银座,“天成银座招商工作取得成功”。之后一年多,
我们业主见迟迟不见商家装修开业的动静,就前去质问,该公司有关人士
又说,已经和浙江温州的商家签了合同了。我们不信,叫他们拿出合同
看,但是他们却拒绝拿出来。由于开发商的种种原因一直没交房给我们,
到2008年5月才通知我们去按揭,可是我们见迟迟不见商家装修开业的动
静,我们不同意按揭,他又给我们签订了一份10年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书,把返租3年的钱打进了买铺款里,我们好但心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没效力,从第4年起能拿到商铺租金吗,,还有我们提去要他们成力业主委员
会到现在也没成立,我们该怎么办,请咨询,并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