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业务员,我丢了一个手机,里面全部是很
重要的业务电话,后来我通过短信方式和他取得联系,当时他答应我给他
300元钱就把手机给我,因为当时我在外地,我让别人去拿的,结果出
了300元只拿到一张卡,当时他说把手机上的号码复制到卡上了,但结
果没有,后来我通过各种方法了解了这个人的联系方式.但是他还要钱,
我没办法报到派出所,后来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说这事太小.我很想弄明
白:我现在知道是谁捡了我东西,而且我也已经给了一定的钱,派出所也
和他通过电话,那手机只值100元左右.派出所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帮我
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