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你好:
你来信咨询的问题涉及到我国交通法规对汽油机助力车性质的认定
问题。因为我国对于机动车是要求取得驾驶证和车牌。而你在没有违
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车被交警扣留了,并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和无牌开取罚单。推断出你的济南轻骑的助力车型号TT36Z是被交警
以机动车认定的。而商家承诺的出发点是该车非机动车。
目前,我国法律对汽油机助力车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尚
无明文规定。
那么,什么是机动车?什么是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
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
式车辆;第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
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
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
工具。据此,可以看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主要区分标准在于:是否
以机械动力作为车辆的驱动力。
就你所陈述的情况来看。销售人员所讲不需要办理牌照同时使用不
需要驾照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
如果你对交通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
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你可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向商家追偿你的
损失,从而把这损失转让到商家。
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